六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力争到 2030 年装机规模 40 万千瓦

xxn 阅读:17456 2025-02-24 18:00:39 评论:0

在2023年2月24日,IT之家报道,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以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推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强调,海洋能作为一种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涵盖了潮汐能(包括潮差能和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和盐差能等多种形式。海洋能的开发与利用将有助于提升新型生产力,对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以及深海设施的电力不足具有重要效益,同时推动新型能源体系构建和海洋经济的发展,以实现海洋强国的目标。

指导意见设定目标,希望到2030年实现海洋能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并建成若干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以及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拓展海洋能的应用场景,开发一系列高效、稳定和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健全适应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开发企业。

指导意见强调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呼吁加强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中试验证及技术升级。支持包括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波浪能发电及大功率温差能综合利用在内的关键设备技术攻关。

另据指导意见,要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项目。在潮流能资源丰富的区域,支持将潮流能发电作为沿海地区和海岛绿色能源的补充方案之一。分阶段推进浙江舟山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重点工程,希望2025年能够启动第一期10兆瓦项目

此外,在波浪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也应稳步推进兆瓦级波浪能试点工程的建设。支持在海上风电开发中整合波浪能,共同建设和共享相关基础设施,以降低波浪能综合开发的成本,同时鼓励海上风电与波浪能的联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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