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打造全国统一医疗影像云文件编号,推动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xxn 阅读:4963 2025-02-10 20:02:02 评论:0

IT之家 2 月 10 日消息,据国家医保局今日消息,为助力探索建立医保影像云共享路径,加强对影像云文件的管理和应用,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力量编制了“医保影像云索引”,用以标识每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影像检查时生成的唯一影像云文件,现向社会公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医保影像云索引”共分 5 个部分,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具体顺序为: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人员管理码-检查日期时间代码-检查部位代码-医保医用设备代码-影像存储单位代码

  • 其中,第 1 部分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人员管理码,是医保信息平台系统赋予参保人的识别码,由 26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 第 2 部分为检查时间代码,由 1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格式为 YYYYMMDDhhmm;

  • 第 3 部分为检查部位代码,拟采用《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第 8 部分:临床辅助检查》(WS / T 364.8—2023)中常用放射诊断检查技术编码,由 9 位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现阶段暂以数字“0”替代;

  • 第 4 部分为医保医用设备代码,拟以 13 位代码表示,现阶段暂以数字“0”替代;

  • 第 5 部分为影像存储单位代码,采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 18 位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IT之家附示例如下:

10000000000000000708463177-202411221430-000000000-0000000000000-123502004266007916

表示张三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进行检查产生的影像文件,具体为颅脑 CT 普通扫描 (平扫),检查设备为机构内某 CT 设备,影像资料存储于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各部分具体含义如表所示。

此外,国家医保局印发了放射检查类、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明确检查项目的价格构成中需包含数字影像处理、上传云储存等服务,否则对应检查项目价格减收 5 元

为推进该价格新规的落地应用,有效解除广大患者重复检查费时、费力、费钱的痛点问题,国家医保局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影像云共享路径,以实现全国医疗机构间医保影像信息的共享互通,推动医疗服务效率提升,患者诊疗体验优化。

在工作中,基于影像检查资料的云端存储与共享的需求,国家医保局研究设计了“医保影像云索引”,以标识每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影像检查时生成的唯一影像云文件,以便于对影像云文件的管理和应用,实现检查结果的共享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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