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电脑“货不对板”判退一赔三,央视曝光一起商家虚假宣传案件
IT之家 1 月 22 日消息,网络购物领域频繁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其中涉及到“货不对板”的问题。据央视网报道,最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商家虚假宣传”案件。
IT之家获悉,消费者焦先生在电商平台大促期间购买了一台高配电脑,但实际收到的电脑配置较低,多次要求更换却遭到拒绝。
据报道,焦先生选择购买的顶配版电脑配置为“酷睿 i7-1185G7 处理器、独立显卡 MX450”。在购买前,焦先生与客服确认过电脑价格和配置,客服称该电脑配置为“酷睿 i7(独立显卡)CPU:1185G7 四核心 8 线程”。
然后,焦先生下单购买了这款顶配版电脑,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产品参数为“CPU:英特尔酷睿 i7-1165G7”,但实际收到后发现该电脑配置为规格较低的“CPU-i7-10750H-2”,系统内设备规格显示处理器为“Intel (R) Core (TM) i7-10750H CPU @2.60GHz 2.59GHz”,也就是说焦先生购买的是 i7-1185G7 配置笔记本,实际拿到的却是 i7-10750H 配置笔记本。
发现“货不对板”后,焦先生曾多次在电商平台申请换货,但遭到该旗舰店拒绝。该旗舰店资质证照显示,其企业名称为某科技公司,因此焦先生将该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买电脑的全部款项 3000 余元,并要求承担欺诈责任赔偿三倍赔偿金 9000 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旗舰店商品详情页面及客服都宣传案涉电脑的 CPU 配置为“酷睿 i7-1185G7(独立显卡)”,而电商平台交易快照显示的配置为“酷睿 i7-1165G7”,然而焦先生实际收到的电脑 CPU 配置既不是“酷睿 i7-1185G7(独立显卡)”,也不是“酷睿 i7-1165G7”,而是“i7-10750H”,因此该科技公司在销售电脑时存在虚假宣传,对焦先生构成欺诈,焦先生有权撤销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该科技公司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 3000 余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出现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因此焦先生主张该科技公司赔偿支付价款的三倍即 9000 余元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据此,西城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向焦先生退还购买电脑的款项 3000 余元,并支付赔偿款 9000 余元;焦先生应将其购买的 CPU 型号为“i7-10750H”的电脑退还给某科技公司。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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